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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审核工作具体事宜
2013-10-11 00:00  
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审核工作具体事宜
为做好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论文答辩登记
1.申请此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和6月被我校抽送校外评审而延期答辩的硕士生,于10月20日前,其余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于10月3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申请论文答辩登记】,并将打印的《答辩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同意答辩签字后)及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博士生需提供收录证明和5本匿名(即:隐去全文中学位论文作者,只保留学号)的《博士学位论文》),送交所属学院的教务员初审。申请提前答辩者或延期答辩者,还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延期)答辩审批表》。
2.凡欠交“培养学费、教材费、住宿费、代收费”者,必须交齐相关费用后,方能申请答辩。欠费研究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看近日更新的缴费记录情况。工作日咨询电话020-39322731。并在9月30日至10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交费:
  (1)可通过每天24小时开通的“缴费易”,凭带“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自助刷卡缴费。我校“缴费易”设置地点为: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财务处402室、校园卡管理中心。
    东风路校区:3号楼一层;
    龙洞校区:行政楼三层财务办。
  (2)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任一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各电脑联网储蓄网点营业柜台交费,交费时请先报出我校的“学校代码11911”及“广东工业大学042501945600001”,再报缴费号(学号+0000000003)进行交费。
欠费者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影印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校学位办邮箱xwb@gdut.edu.cn咨询电话39322409,随即开通【申请论文答辩登记】,我校财务处将在收费期结束后统一出具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
3.上次答辩未通过者,需重新【申请论文答辩登记】。
二、资格审查及论文评阅
1.请各学院教务员于10月20日前,将申请博士答辩者初审材料(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送交校学位办复审,待校外送审同意答辩后,再领取《答辩资料袋》。10月30日前,将申请硕士和硕士专业学位答辩者的初审材料(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送交校学位办复审后领取《答辩资料袋》。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各学院负责组织答辩工作。请按学科和答辩人数成立若干个答辩委员会(博士答辩委员会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签字),并于12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校学位办
                             2013年10月09日
注:1、请想参加11月份答辩的同学务必于10月3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申请答辩登记】,并打印《答辩资格审查表》,10月31日系统关闭就无法进入打印。
2、提前答辩的同学如果是发表文章的,请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审批表》后面附上所发表文章杂志封面、目录和内容。
3、各位准备11月份答辩的同学,如果在登录打印资格审查表时出现欠费,请大家把显示欠费金额的发票或交费凭证的扫描件发至xwb@gdut.edu.cn给39322409张丹枫老师收,张老师会帮大家核销系统里的欠费。
4、我院博士研究生论文重合率超过20%、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重合率超过25%、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含工程硕士和MBA)论文重合率超过30%的同学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5、每位同学可以进行两次检测,第一次检测不及格者可对论文进行修改再进行第二次检测。如果第二次检测不及格则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6申请答辩者将论文终稿的电子版发至到glyjs@gdut.edu.cn由研究生办公室陈琳敏老师统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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