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各研究生:
截止2015年9月25日,尚有部分研究生未缴齐相关费用。请尚未缴齐费用的研究生及时缴费。凡欠交“培养学费、教材费、代收费(住宿费)”者,必须交齐相关费用后,方能申请本学年度的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拟计划在201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审核的研究生,务必在10月9日(15:30)前交齐相关费用,否则将无法登陆系统申请答辩和学位审核。
拟计划在201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审核的研究生可通过以下方式交费,其他研究生请在学校登记备案的银行卡中足额存入费用便于下一次划扣。
一、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任一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各电脑联网储蓄网点营业柜台交费,交费时请先报出我校的“学校代码11911”及“广东工业大学042501945600001”,再报缴费号(学号+0000000003)进行交费。
二、 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前往各校区财务处办公室缴费:
大学城校区 行政楼四楼财务处402室 8:30am-11:30am, 1:30 pm-3:30pm
东风路校区 图书馆一楼财务处 8:30am-11:30am, 1:30pm-3:30pm
龙洞校区 行政楼三楼财务办 8:30am-11:30am,1:30pm-3:30pm
财务处、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