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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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排

2013项目班第一学期课表
2013-02-01 00:00  
2013项目班第一学期课表
一、课程开始时间2013年 3 上课地点:4-202
上 课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上 课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周次
星期
日期
9:00—
12:15
2:00— 5:15
周次
星期
日期
9:00—
12:15
2:00—
5:15
第一周
32
开学典礼
第十一周
511
自然辩证法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33
512
战略管理
组织行为学
第二周
39
战略管理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第十二周
518
战略管理
战略管理
310
自然辩证法
组织行为学
519
组织行为学
组织行为学
第三周
316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第十三周
525
317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526
战略管理
组织行为学
第四周
323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第十四周
61
自然辩证法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324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62
组织行为学
战略管理
考试
第五周
330
战略管理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第十六周
615
自然辩证法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331
自然辩证法
讲座
补课待定
616
组织行为学考试
第七周
413
战略管理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第十七周
622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414
自然辩证法
讲座
补课待定
623
第八周
420
第十八周
629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421
630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考试
第十周
54
战略管理
项目管理
考试
第十九周
76
55
77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联系电话
任课老师
组织行为学
32
2
惠青山教授
自然辩证法
24
2
王学力教授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32
2
朱和平教授
战略管理
32
2
黄山副教授
项目管理
32
2
曾立芸高级经济师

广东工业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教学须知
1、根据全国教指委要求,项目管理专业课程均应采用案例教学模式授课。我院规定项目管理案例研讨课时不得少于总课时32学时的30%,每章不少于一个案例。
2、每门课程保证32授课学时,考试时间及相关讲座、企业考察时间不包括在内,由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核心课程必须安排企业考察或企业高层论坛。
3、任课教师授课前须向研究生部提交教学计划和大纲;放假前必须选定上课用教材,以及5本以上参考书,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订购教材。
4为确保授课质量,各门课程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学员对该课程进行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估,对评分优秀者学院给与相应表彰和奖励,对评分低于80分者,暂停该教师相应课程的授课资格。
5、任课教师因事需调课者,应提前一周向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调课申请表》,由学院院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任课教师不得私下找人代课。
6、项目管理课程原则上采用多媒体形式授课,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在开课前一周把PPT课件以及相关的案例(不少于5个,含自编案例2个)提交研究生办公室,由研究生办公室制成讲义发放给学生。
7、课程成绩可以考试或课程论文形式评定。任课教师须统一按“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规范出题并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印制试卷签单。在交回学生考卷的同时须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供空白考卷(含A、B卷)及其参考答案或课程论文,考试或考查成绩单、平时案例报告和作业以备存档。相关资料未交齐者暂不计算相应课酬。
敬请各位任课教师给予配合,谢谢!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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